为贯彻落实《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困难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统筹部分。

为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1) 线上方式

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通过登录“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缓缴申请业务。省社保中心已在网报系统增加“5个困难行业”、“17个扩围行业”以及“疫情严重地区”等相关信息校验,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无需递交任何材料,申请成功即可享受缓缴政策。(具体操作见《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网上申办指南》)

(二)线下方式

通过线下社保大厅办事窗口申请缓缴,企业需填报《辽宁省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或《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经办人员现场完成受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企业。对于线上未通过校验的企业,若实际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地区满足缓缴条件的,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到线下窗口申请。

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网上申办指南

一、登录

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单位类型选择入口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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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选择“单位登录”,登录帐号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单位帐号相同,如未进行注册则需先注册账号后再登录本系统进行事项申报。

二、选择缓缴事项

在“首页-常用功能”中选择缓缴申请事项。

三、填写申报信息

(一)录入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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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单位仅需线上承诺,无需上传申报证明材料。特殊虚拟单位还需上传申报材料:

(二)提交申报信息

填写完成申报信息后点“确定”按钮,即可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申请即时生效(虚拟单位还需进行人工审核)。

(三)申报情况查询

申请单位后续可通过“首页-企业养老快速查询-单位缓缴申请结果”查看申报记录及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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