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时大家关怀的对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逐渐从互联网上获得了很多内容。一些未成年人尝试做一些不合年龄的事情,最终伤害自己和他人,这让大家感到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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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法院报道,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案。被告人李某与其十四岁的女友黄某发生性关系,导致黄某怀孕。他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徒刑。

2018年5月,李某和黄某相遇。两人相爱了,并决定建立男女之间的关系。当时,李未满18岁,黄某不到14岁。从七月到八月,李某在黄某的父母不在家的情况下,先后3次在黄的家中与黄某发生关系,到黄某怀孕,才被家人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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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黄某的家人打电话给警察,将李某带到法院。由于李某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并承认认罪,尽管双方都强调两者是情侣关系,但黄某未满14周岁,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作者认为,未成年者应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不应该在个人感情上投入过多的精力,也不应做出这种出格的行为。这种伤害是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