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下午6时30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劳荣枝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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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在前两日的庭审中,检辩双方对庭前会议的内容发表意见,并就“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常州绑架案”“合肥绑架杀人案”等四起案件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和询问,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8月20日下午,劳荣枝上诉案进入法庭辩论环节,检方在庭上发表辩论意见时如是说,并称劳荣枝前后矛盾,甚至当庭“翻供”都是为了脱罪。

8月20日下午,劳荣枝上诉案庭审现场,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比如,辩方提出通过证人证言及劳荣枝的当庭供述,劳荣枝的精神身体是不是被控制?有没有可能遭到了法子英的胁迫?这是本案中的合理怀疑,没有被排除。

检方则认为,精神控制被胁迫的怀疑,无事实依据,不可采信。检方庭上表示,劳荣枝打造“受害者”人设,扮演悲情者,是推诿责任,我们拒绝与她共情。还提出,劳荣枝前后矛盾,甚至当庭“翻供”都是为了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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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最后陈述时仍称自己为受害者,希望得到公正判决。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被害人亲属、上诉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80余人以视频方式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