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朋友,我是老云。
我相信,最近大家都在关心劳荣枝的案件,一审被判“死刑”后,劳荣枝提出上诉,现在是“二审”,结果暂时还没有出来。
劳荣枝没有悔罪过,字字句句透露出她的超强心机。即便“二审”的结果是维持原判,劳荣枝十有八九还是不服判决,她会接着闹着三审去,这起判决20年前命案的子弹
还得再飞一会。
写到这里,我还是想多提一嘴。在法子英和劳荣枝这起案件的“心理逻辑”分析学来看,法子英是主犯没错,但劳荣枝可不是什么单纯的小白兔,她更像是一个“军师”。
在劳荣枝被起诉的案子里——
1,1995年6月,南昌熊家灭门惨案,劳荣枝和法子英都在场。
2,1997年10月,温州两名女子被绑架伤害,劳荣枝和法子英也都在场。
3,1999年,私营企业主殷某、小木匠被害,小木匠遇害时,法子英劳荣枝都在场。
唯一,不在场的是98年,劳荣枝和法子英,在常州案的那次。劳荣枝把受害者骗到出租屋后与法子英合力将两人绑架,后来劳荣枝拿到钱先跑了,而法子英也则在受害人妻子苦苦的哀求下,留下了活口,这也是法子英和劳荣枝犯下的命案里,唯一活口。
我相信,命案里,其他的受害者肯定也都曾苦苦哀求过,但是众多命案里,唯一的幸存者是劳荣枝不在场的时候存活的。
在认识劳荣枝之前,法子英基本上犯的都是一些流氓罪,抢劫罪,大多数是一些简单且粗暴的罪,但罪不至死,且在那个时候法子英两次入狱,妻子也没有跟他离婚,且妻子一直在试图挽回婚姻,直到法子英后来遇见了劳荣枝,法子英提出了离婚,但即便是离了婚,也还是给亲子留了部分钱。
跟劳荣枝最后一次作案后,法子英被打断了腿,他也在审讯也模凌两口,给劳荣枝的逃跑争取时间,法子英枪决前,听到劳荣枝跑了的信息,还在刑场仰天哈哈大笑。
我不是给法子英洗白,法子英当然是个人渣,但至少他对家人并不差,在记者问他为什么要杀掉熊家3岁小孩的时候,法子英也是低头沉默了许久,有了自省的。至少,在法子英身上还有一点点微微闪烁的悔恨。
但,劳荣枝却说自己是被法子英逼迫的,法子英临行前,说自己的魅力让劳荣枝爱上了她,殊不知法子英这个杀人魔到死也不知道,劳荣枝那个崇拜的男人的眼神,可以对任何男人施展。逃亡的20多年里,劳荣枝依旧打扮着“花枝招展”生活里20年,后来她还和男友一起经营名表专柜,连被捕的时候,她都是在自己的店铺里被带走的。
这次法院二审里,劳荣枝否认了「故意杀人」她说,当年自己曾在2000年看了《今日说法》看到了法子英被枪毙的新闻,但她只看了前半部门,她只知道‘合肥案’,法子英杀了人,前面到3起案件都不知道是法子英杀了人,直到劳荣枝自己厦门落网后,她说才知道法子英原来犯下诸多命案。
在庭院上,劳荣枝不断强调自己遭到了法子英的羞辱和侵犯,但法官问她,那为什么当年温州案独自取钱的时候还精神很好,劳荣枝说那是法子英教她的,且随后劳荣枝一直在强调自己受到了迫害,威胁,控制,说离开法子英的时候,天空都是蓝色的。
可,如果真的按劳荣枝所说,法子英对她残暴至极,还可能在落网后做出这些举动吗?这显然是分裂的。且劳荣枝强调自己的“冰清玉洁,说自己尊重法律,在意名声”可如果如果一个人有尊严有骨气,绝不可能当小三,自甘堕落,也绝不会背负杀人的名声甘愿隐姓埋名,她早就应该在法子英灭掉熊家的时候,她就应该找机会报案。
以当时的,法子英犯下的“灭门案”,足以被判决死刑,法子英绝对没有机会出来报复劳荣枝以及劳荣枝的家人,但劳荣枝没有报案,而是跟他四处流窜,四处作案。由于时间久远,许多的关键证据也难寻,且法子英早已久伏法20年,谁也不知道这段关系里面,那些真实发生的细节,那些尘世的秘密,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有劳荣枝。
可怜的杀人魔,到死也不知道,当年之所以被劳荣枝看上,也不过是为了那两臭钱。
这里我不再去重复劳荣枝的八卦绯闻的往事,我好奇的是为什么劳荣枝会走上这条“女魔头”的道路,为什么她会有强烈的反社会人格,为什么她会走到今天。
带着好奇,我第一步做的查证说是——“劳荣枝是不是天生的犯罪?”于是我去翻阅文献,去查证“世界上是否存在天生的罪犯”——
这里有一个著名的案例。
1966年,美国人查尔斯·惠特曼,先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母亲,然后跑到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的一座大楼上,开枪向下扫射,当场打死了 16 个人,打伤 12 人,但颇为奇怪的是——他在母亲和妻子的尸体旁边留下一张纸条:他说,自己非常爱他的老婆和母亲,但是他不知道自己会杀掉自己的母亲。
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
他希望能研究他的大脑。最后解剖表明:惠特曼大脑中的杏仁核,无法正常运行。
医学研究者又通过“动物研究”发现,动物的攻击性会随着杏仁核电信号的增强,换句话来说,为什么惠特曼想要杀人,因为他大脑里面的杏仁核一直处于活跃的状态,杀人让查尔斯·惠特曼感觉刺激,感觉到快乐。
这个结果出来后,曾占据了一段时间的主流,说“存在天生的罪犯”。直到千禧年后。
有医学科技的进步有研究者重新提起了这个话题,他们扫描过那些变态杀人狂的大脑,医学研究者发现,这些变态杀人狂的脑子里的边缘皮质、额叶和颞叶等部位是受损的、病变的,这特殊生理上的变化造成了,他们在心理上和自控能力上的下降。
在他们的感知力中,没有愧疚,没有罪恶感,一切都屈服于欲望带来的快乐,他们的脑子里,就没有过罪恶的一切负面体验。且,这种“大脑损失”有一定的“基因遗传性”,父亲有反社会人格,儿子体内也有着一定的潜在基因,但为了进一步论证这个观点,医学研究者又去扫描了一些“英雄”的大脑,令他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
这些“英雄”们的大脑里面,也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边缘皮质,额叶和颞叶等部位的受损和病变。但为什么英雄没有成为恶魔呢?
这些研究者们发现,这项研究本来就存在着必然的缺陷,它的样本太小了,很容易以偏概全,且影响的因素太多,仅仅靠基因很难看到整个版图与局部影响之间的关键。
最终这些学者们得出结论:“暴力基因”遗传影响是存在的,但它的影响不是直接犯罪,而是影响人的反应模式,真正导致犯罪的是,一个人无法正常接触这些社会。
某种程度上,犯罪不是简单的遗传问题也不是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它是社会学上的问题,包含着,整体规则,道德,环境等等综合问题。环境也是影响犯罪的原因之一。
那劳荣枝又经历了怎么样的一个环境呢?
从小学习不错,父母也宠爱她,她呢也顺利考进了师范大学,因身材后,气质好,也一直被人看好,毕业后成了小学老师。但,在90年代是社会的经济转型期,中国第一批先富起来的商人们就大多是70后,他们在20岁的时候下海经商,闯下一片天地。
但有人富起来,也有人下岗。
在经济的大变迁下,贫富悬殊已经开始起来了,而与此同时诞生了“荒诞”的心理。
在90年代初,有钱了就是大爷。所以在那个年代,你经常能听到谁谁谁杀了人,又谁谁谁贩毒发了财的街头新闻,且老家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他们在外面的勾当,但没人会去举报,甚至老家的人还有想去投奔的。
你现在能够听到,或者在头条看到的那白宝山,二王,张君,白银,西南旅馆系列杀人案,车匪路霸等耳熟能详的大案,大多都出自于上世纪的90年代的社会。
但为什么现在的犯罪率就很低了,说到底,最关键的原因是科技进步了。 90年代的社会严重缺乏科技探测手段,破案手法技术水平还停留在中古时代,那会的警察跟古代的神捕没什么太大区别。一旦只要案子跨了市,嫌疑人一跑,基本上就查不了。
这不是管辖权的问题,是那会没监控,住旅馆也不需要登记身份证。杀了人,罪犯直接坐大巴车或者火车直接去另一个城市躲着,然后直接找路边摆地摊的人办个假证,那个时候1代身份证很容易办假,办完假身份,就换个名字接着生活了。警察没有线索,也没什么警力资源,很难抓到人。
所以什么90年代的悬案命案,很大程度上是当年刑侦手段技术落后,所以难破案,到了2010年以后,就不一样了,计算机,DNA技术,监控的普及,以及现在的各类前卫的侦查技术,现在想完美犯罪基本不可能了。
但在90年代是可能的,法律的是标注了红线,但是受限于“时代与技术”,警方竭尽全力想要逮捕到那些跨越红线的罪犯,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所以在90年代,多的是那些“逃亡的杀人犯”,多的是一些悬案。
这给了劳荣枝和法子英机会。
劳荣枝从小就被家里的骄傲,但现实社会也肯定让他落差很大,90年代做老师,工资又能有多少钱?更何况劳荣枝分配去的那个学校,效益和收益也都很一般。
当年,法子英被围捕,警察劝降对法子英说,“你知道,人的生命都是很珍贵的”,法子英说“珍贵什么呀,你就拿那一点工资。”
其实,劳荣枝也是这样想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劳荣枝跟法子英犯下第一宗命案前,劳荣枝就已经在KTV做了陪侍小姐,她跟法子英的一切都是为了钱。要知道,90年代的年轻人的平均工资才几百块,而劳荣枝和法子英的开销是一个月几万。
而仅靠他们俩那正经的工作,根本凑不齐自己的月开销。所以,劳荣枝为了钱可以去卖身,可以去做陪侍,可以去坐台,本身就是一种畸形的价值观与社会需要,她可以为了获取金钱,可以不择手段,而法子英也可以为了满足劳荣枝的需求,去痛下杀手,去谋财害命,让劳荣枝满足虚荣心。
就像法子英口供说的那样,杀人不是目的,钱才是目的,为了钱可以做任何事。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说,这些已经足以架构起来劳荣枝的初期反社会人格的心理,而反社会人格最大的特征就是没有人性。
为什么人类看到猪肉,不难过呢?因为人们觉得那是食物,不值得同情,可为什么看到有的人,看到有人吃狗肉,有的人恨不得把那些吃狗肉的人,出门被撞死呢?
因为人们下意识觉得,狗是人类的伙伴,是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朋友,可为什么杀狗吃狗肉的人没有负罪感呢?因为在他们的眼中,狗就是普通的动物,是一种食物。
而劳荣枝为什么可以从容面对镜头,在过去的20多年来,可以不带任何负责感,且在庭审上“心安理得”的翻供呢?是因为在她的自我意识里面,她就是那个吃狗肉的人,只不过她吃的不是狗肉,吃的是“人”,“人”不是她的目的,“饱腹”才是她的目的。
也许,当她的那个男人被枪毙的那一刻,她对于一些事情已经看得很淡了,但她到底有怎样的心理呢?无谓,也无所谓。
她是个自私的人,
只是,回想20年前。法子英回去取男主碎尸,20多岁的劳荣枝独自在女主的床上睡了一晚,旁边就是女主的尸体,浴缸里泡着女主孩子的尸体,屋里血流成河,母女眼睛一直都睁着,就像无尽的深渊……但,劳荣枝不会恐惧,因为那是她的“食物”。
但,这些都无所谓。
“遗体摆在我们面前就说明了,生命被剥夺这个无法挽回的事实,不用知道犯人的心情,也没有必要理解你,我们对于你不幸的身世毫无兴趣,也不管动机如何”
——《非自然死亡》
就让枪决的子弹,再飞一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