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19日山西:新增病例4例、无症状1例

2、平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

3、太原:实施分类管控排查管控密接人员79人

4、关于寻找盂县尚客优酒店涉疫人员的通告

5、盂县县城主城区和部分乡镇实施静默管理!

山西:新增病例4例、无症状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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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晋城市城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3例、运城市新绛县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9例,治愈出院284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5例(晋城市城区4例、运城市新绛县1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8月19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45例,治愈出院14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8月19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

当日转为确诊病例4例(晋城市城区3例、运城市新绛县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晋城市城区1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0825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0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97人。

平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

2022年8月19日,平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接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报告。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现就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20日凌晨0时起,全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静态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火车站、高铁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县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二、全县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宾馆客栈、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考试、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防控办。

五、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为48小时内),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七、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并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来平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八、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3天(8月20日0时—8月22日24时),随后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20日

太原:实施分类管控排查管控密接人员79人

截至8月19日12时 我市累计排查管控密接人员79人

8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8月17日23时30分,Z22次列车(拉萨—北京西)在沿途下车的旅客核酸筛查时发现初筛阳性检出者,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可能发生最大风险的标准要求,连夜开展流调溯源、人员核查、转运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截至8月19日12时,累计排查管控密接人员79人、次密接人员192人,已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全面摸排入并人员。8月17日连夜追踪排查Z22次列车太原站下车旅客96人,其中,目的地为我市的38人,已全部集中隔离,并预防性服用中药,1人核酸检测阳性;其余58人中转至外地,已同步推送协查函进行追踪管控,5人到达晋城后核酸检测阳性、1人到达运城后核酸检测阳性。上述7人均为8月17日Z22次列车同车厢人员。

迅速开展流调溯源。紧盯我省7例阳性感染者,公安牵头,公卫、工信配合,利用场所码、手机信息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涉疫重点人员在并行程轨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进行深入核查。截至8月19日12时,累计排查管控密接人员79人、次密接人员192人,其中,小店区阳性感染者密接人员25人、次密接人员69人,已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对密接人员核酸采样频次从每日1次增加到每日3次。目前,前三轮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启动应急储备资源。全面做好方舱医院1000张床位启用准备。市第四人民医院启用108张救治床位,救治队伍随时待命。各县(市、区)已分别准备不少于300间的标准化隔离房间,并足量配置专班人员和相关物资设备。

从严管控风险人员。针对西藏、新疆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研判,对8月18日经停太原的Z22次列车87名旅客,分类实施隔离管控,连续2次核检均为阴性;对新疆始发的Z70次列车278名旅客就地实施分类管控,首轮核检均为阴性。连夜回溯排查8月11日以来新疆、西藏返(抵)并人员,累计管控西藏返(抵)并人员479人、新疆返(抵)并人员606人,对核酸检测不足3次的,实行短信提醒和赋码管理,补足检测且结果阴性后实时转绿码。(记者 刘涛)

关于寻找盂县尚客优酒店涉疫人员的通告

2022年8月18日,盂县人民医院报告,有一核酸检测20:1混管阳性,8月19日8:05经辽宁省大连市反馈,涉及目前在大连5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以上5人从西藏自驾来盂于8月17日21:00—8月18日8:15在盂县尚客优酒店住宿)。为第一时间排查风险隐患,严防疫情隐匿传播和外溢,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8月17日21:00—8月18日8:15该时间段进出过盂县尚客优酒店的人员,立即联系当地疫情防控办或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构筑全县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固防线。

联系电话:

0353-8188115 阳泉市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6062636 阳泉市平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2165157 阳泉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5678973 阳泉市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6696001 阳泉市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盂县县城主城区和部分乡镇实施静默管理!

关于盂县县城主城区和部分乡镇

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

8月17日晚21时,辽宁大连市刘某伟等一行5人从盂县南高速口进入我县,后入住县盂县尚客优酒店,8月18日早8时15分自驾车经盂县南高速口离开我县。8月19日接到大连市通报,此5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鉴于奥密克戎新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为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决定自2022年8月19日18时至2022年8月21日24时在盂县县城主城区和部分乡镇实行静默管理。

一、静默管理区域范围:县城建成区,秀水镇全域,苌池镇全域,南娄镇香河村以东区域(包括香河村),牛村镇前元吉村——温池村以西区域(包括前元吉村和温池村),孙家庄镇石店煤矿——金明花园以南区域(包括石店煤矿和金明花园)。

二、各小区(村)实行静默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所有人员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对主城区各交通道路和城市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服务保障车辆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入,公共交通停运。静默管理区域居民(含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353-8188115。

四、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保持积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六、目前我县各项生活物资供应量足价稳,请居民朋友们不要盲目围积生活物资。

七、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静默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感谢居民朋友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 来源: 微山西综合整理自山西卫健委、太原日报、平遥疫情防控办、盂县疫情防控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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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锴 主编/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