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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 近日,在中方法院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并到法院就拒不履行产生的后果进行深刻检讨,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被告张某将某一工程中的水磨石工程分包给原告林某施工,由原告林某包工包料。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张某尚欠原告林某材料款17900元,被告张某于2020年3月24日向原告林某出具结算单。原告林某多次催收,被告张某仍拒绝支付,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我院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原告林某材料款17900元。

执行阶段

2022年6月30日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被拘留15日,第一次拘留措施结束后,经本院调查查明,被执行人系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本院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由依法再次对其作出拘留决定。我院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的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短信、电话、面谈的方式与其家人进行案情告知及法律后果宣传。在严厉的司法惩戒威慑与耐心的沟通交流下,被执行人张某于7月15日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下一步,中方县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措施,敢用善用各类强制手段,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