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最高检

发布100对工商联与检察机关

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沟通联系日趋深化

法治服务不断提升

8月18日上午,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召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会上发布《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2019-2022)》,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等100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入选,其中三明市工商联、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

据了解,2019年2月,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今年2月,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围绕2019年以来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建设落实情况,组织各地工商联、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调研。在深入调研、广泛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100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这100对典型事例均为市县级工商联、检察机关共同建立的沟通联系机制做法,涵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些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化常态沟通、搭建服务平台、聚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创新,充分反映了工商联、检察机关协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各级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交流和协作,层层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各项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32个省级工商联、检察院全部联合出台文件,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大部分市级工商联、检察院已建立相关机制,天津、山西等多个省份实现沟通联系机制全覆盖。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关于工商联与检察机关

沟通联系机制建设

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高检发〔2019〕5号)。2022年2月,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2019年以来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建设落实情况,组织各地工商联、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调研。在深入调研、广泛推荐的基础上,全国工商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评选出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等100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这些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化常态沟通、搭建服务平台、聚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创新,充分反映了工商联、检察机关协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成效,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根据调研情况,现将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建设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商联、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的深刻内涵,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契机,不断深化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反映民营企业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2年8月12日

工商联与检察机关

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2019-2022)

(福建部分)

福建

泉州市工商联、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

三明市工商联、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

福州市长乐区工商联、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

漳州市芗城区工商联、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

三明市工商联、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

一、搭建服务平台,争做企业“娘家人”

三明市检察院延伸检察12309窗口职能,在全省率先设立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点”,同时在市工信局设立“检察官工作室”,提供“一站式”民企绿色服务通道,每周固定工作日选派检察官现场办公,受理民营企业法律诉求和来信来访,争做企业“娘家人”。该做法先后获得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被省营商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在全省转发推广,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全市改革创新特别贡献奖”奖励项目。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争做企业“贴心人”

一是制定双方协作机制。制定《三明市检察院与三明市工商联协作联系机制》,从调研联动、处置联动、信息共享等方面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局面。二是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做好服务企业助力六稳十二条措施》、《关于在疫情期间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从把握刑事办案标准、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推进公益诉讼以及畅通控告申诉渠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为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争做企业“知心人”

成立“联百企、结百亲、解百难”团队、服务企业法律工作小组、“后生仔突击队”三支队伍。分析研判涉企案件办理情况,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标准。努力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查找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纠纷、非法经营、安全生产等法律风险,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及时纠偏、堵塞漏洞、规范经营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四、培育优秀法治产品,争做企业“暖心人”

一是联合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开展“联百企 结百亲 解百难”活动,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等工作,梳理企业反映的生产发展难题并帮助解决。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和“服务六保六稳 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努力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举办“建筑行业”、“文旅康养行业”、“企业刑事合规”等大型专题普法讲座,受众企业达400余家,切实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水平。二是扎实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目前我市2家涉案企业通过启用合规管理程序重新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该工作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和广大民营企业家的高度认可。三元区检察院办理的福建省三明市X公司、杨某某、王某某串通投标案入选最高检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三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被全国工商联、最高检转发推广。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供 稿:海西工贸区检察室

编 辑:陈良平 林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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