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因检辩双方争议较大,8月20日上午9时,此案继续开庭审理。

奔流新闻记者从参加旁听的人士处了解到,庭审第二天,检辩双方就合肥案中“殷某某的死亡时间”“殷某某系法子英、劳荣枝二人共同杀害”“装有小木匠陆某某尸体的冰柜系劳荣枝购买”“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和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上,同一案件认定内容不一致”等几项内容进行了几轮举证质证,双方争议较大。

据介绍,对常州绑架案进行举证质证。劳荣枝在讯问中承认捆绑过刘某,并用老虎钳击打刘某胸口。在接受检方讯问时,劳荣枝态度强硬,在回答检方“逃亡到重庆时租房是否住在一起”时,她回答:“不住一起难道租两套房吗?”在回答检方“为什么要事事向法子英汇报”时,她回答:“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由于劳荣枝推翻了之前的大部分供述,导致了检辩双方一度对峙激烈。

庭审中,法庭对“合肥绑架杀人案”进行举证质证,因劳荣枝的辩护人对一审判决合肥案中关于“殷某某写给妻子的字条上有劳荣枝自行添加的字迹”这一认定有异议,认为不是劳荣枝所写,合议庭请来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作证。两名鉴定人当庭陈述,字条上“这件事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现在放下电话,晚15分钟我就没命了,他们一定会让我死的(得)比刚才那个人还惨”等内容系两个人的笔迹。

在第一天庭审中,仅完成了对四起案件中的“南昌案”、“温州案” 的法庭调查、询问及质证环节。但值得注意的是,劳荣枝一改过往供述,辩称南昌、温州杀人时她都不在场,法子英还向她表示“已经把人放走了”。谈及与法子英交往,劳荣枝表示“后悔卷入了这样的事情中”。

“我不承认我犯了故意杀人罪,我只承认我被动参与了绑架罪。”第一天庭审过程中,劳荣枝多次推翻自己过往的供述,还就“南昌案”的一处细节当庭承认作了伪供。检察员询问当年案发的一些细节及其自身作案的供述,其多次称记不清楚。

【奔流·追踪】劳荣枝案二审:第一天庭审结束,劳荣枝否认“故意杀人罪”指控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冯宝强 张鹏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