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艺戈 通讯员 何雪娜

8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过微法院线上平台,开庭审理一宗香港居民涉内地物业的合同纠纷案。

记者了解到,当天原告律师和被告内地律师到庭,原告、被告、被告委托的香港律师通过视频参加庭审。该案由首批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之一的何君尧作为诉讼代理人在线出庭应诉(代理被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吴春生律师代理原告,这也是港澳律师内地执业后代理的首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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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围绕涉案物业权属、案件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庭审结束后,何君尧表示,他以前只到过内地法院参观,当天是第一次在内地法院出庭。对于自己的“首秀”,他坦言:“这次是全新的感觉,我觉得答得还可以,但由于缺乏经验还是有些紧张,还有改善的空间。”此外,法庭主动调查争议案情的事实根据,并在开庭后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等流程很严谨、人性化,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

据悉,目前大湾区律师可以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该案承办法官田静静对港澳律师到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给予积极评价。她认为,这项创新举措能够更好地发挥大湾区律师熟悉港澳与内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优势,在域外法律查明、证据采信等方面为法官提供专业意见,有利于提升法院涉港澳案件审判质效。

原告代理人吴春生律师表示,在涉及香港居民的内地房产准据法适用问题、香港法律查明、香港证据公证认证程序、香港遗嘱的认证程序、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问题等方面,希望该案件能够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特别是深圳法院向香港法院调取相关证据原件等实务问题,逐渐形成解决类似问题的良好对接渠道,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

校对 | 谢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