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商务部消息,2022年8月18日,根据《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联合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全面推进中国加入DEPA的谈判。

2021年11月1日,中国正式提出加入申请。在推进加入进程中,中国与DEPA成员国在各层级开展对话,举行了十余次部级层面的专门会谈、两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四次技术层非正式磋商,深入阐释中国数字领域法律法规和监管实践,全面展现中国在DEPA框架下与各方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前景。DEPA成员国欢迎中国提出加入申请,赞赏中国为此所做努力,作出了成立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的决定。

DEPA由新加坡、智利和新西兰于2020年6月共同签署,是全球首份数字经济区域协定。该协定涵盖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据问题、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合作等16个模块,对国际数字经济活动和交流提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则安排。

关于DEPA,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所副主任 杜国臣曾在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采访时表示:

尽管DEPA的体量规模较小,但是它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即代表了一个趋势——在现有贸易和投资协定之外,单独提出关于数字经济的协定,是全球第一个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规则安排,为全球数字经济制度安排提供了模板。

当下无论是投资还是贸易,都越来越多地以数字化形式呈现。根据美国布鲁金斯学会测算,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对全球GDP增长的推动作用已经超过贸易和投资。所以数字领域国与国之间规则安排的重要性就愈加凸显。由此产生的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本地化存储、数字安全、隐私、反垄断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规则和标准来协调。所以,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在当前全球和区域经济规则安排,以及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越来越重要。

下一步,中国将与成员国在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框架下深入开展加入谈判,努力推进中国加入进程,力争尽早正式加入DEPA,为与各成员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