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诗人约翰·德莱登曾说过:“天才仅次于疯子。从天才到疯狂只有一步之遥。”天才的脑回路异于常人,他们或许在某个专业有特殊的天赋,但也容易因此而疯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爱因斯坦,作为物理界最著名的科学家之一,他的两个儿子都是疯子,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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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我国曾经也出现过一个既是天才又很疯狂的物理学研究者,他就是卢刚。1991年,已经毕业拿到衣阿华州立大学博士学位的卢刚,手持一把左轮枪闯入学校,在短短15分钟内开枪连杀5人,致一人残废,他既是天才也是魔鬼。

1963年,卢刚出生在我国北京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在他之上还有两个姐姐。作为家里的幺儿,又是唯一的男孩,卢刚从小备受父母的宠爱。两个姐姐也对这个弟弟宠溺不已,不过卢刚并没有在父母和姐姐的关心照顾下失去梦想,反而发愤图强考上了名牌大学。

1981年,卢刚以绝对的分数优势被北大录取,能够在上世纪80年代考上北大,绝对不是一般人。而卢刚用自己的天赋告诉了所有人,自己就是人们口中的天才。只不过在选择专业时,父母强烈要求卢刚选择物理系,而卢刚自己却更钟意计算机。

在父母双亲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卢刚最后还是屈服了,他选择了纯物理专业。也正是因为没有攻读自己喜欢的专业,才导致日后悲剧发生。在卢刚写给姐姐的遗书中他曾说道:“物理研究是越来越失望,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可见选择物理系,对卢刚而言是一个错误的道路。但不得不承认,即使卢刚不喜欢物理,依旧取得了过人的成就。1984年,卢刚获得了公费留学的机会,次年便前往美国衣阿华州立大学就读。

从硕士到博士,连续攻读6年,只有最后一次博士毕业论文让他折戟沉沙。在毕业前夕,卢刚决定选择“电浆”作为论文主题。这是一个很冷门的主题,以至于他的导师戈尔咨教授都劝说他换个题目。

为此两人还发生了争执和矛盾,最后卢刚坚持己见,不出意外答辩失败,只能延缓一年再度参加毕业答辩。1991年,第二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卢刚,不仅仅要求成功毕业,还准备争取2500美元的学术奖。

家庭困难的他,在美留学这几年,一直在攒钱。因此这笔不菲的奖金他势在必得,可惜这一年卢刚多了一个竞争对手,那就是比他小一岁的山林华。山林华和卢刚的经历异常相似,他来自于浙江农村,大学毕业前拿到了公费留学的资格,最终成为了卢刚的学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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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比起卢刚这个科研狂人,山林华更加外向,他能够和师生朋友处好关系,在国外的一年时间,交了不少朋友,也和导师校长建立了良好的友谊。

毕业答辩结束后,卢刚虽然拿到了毕业证,可却在和山林华的竞争中失败。这件事对他产生了极大影响,他坚决不认可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会比不上山林华,反而认为这其中有猫腻,一定是山林华溜须拍马讨好老师才拿的奖。

杀了三人之后卢刚没有逃走,而是转身来到了系主任办公室,将正在工作的物理系主任尼克森开枪打死,最后才来到学校副校长办公室,枪杀了副校长安·柯莱瑞后,又打伤了学生秘书茜尔森。

自知罪孽深重的卢刚,没有鱼死网破也没有继续伤害其他学生,只是平静地回到了自己的教室,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卢刚毫无疑问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连续杀害多人,情节严重手段残忍,如果他没有自杀,那么等待他的或许会是死刑。但最后卢刚选择了自杀,对于自杀的犯人,我国法律又该如何处理?是否会继续追究其罪行?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意思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无论是否是自杀,都不再追求刑事责任。但如果有民事纠纷,如欠债赔偿等,可以由继承了犯罪嫌疑人遗产的继承者来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这桩震惊中美的枪杀案在卢刚自杀后就已经宣告结束。不过这桩案子也给了许多人一些提醒,学历和人品并不挂钩,知识水平和承受能力也不能直接画等号。类似卢刚这样的高知识犯罪分子,并不在少数,这也是为什么,人们都说天才往往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