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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参与非法“35+初选”的47名被告,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本月初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等法院处理的程序。

非法“初选”案戴耀廷、黄之锋等29名被告认罪。(文汇报图片)

案件今日(1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在交付程序中,戴耀廷、黄之锋、毛孟静等29名被告承认控罪,将交付高等法院判刑。

认罪的29人将连同伍健伟,排期于下月1日至8日、28日、11月1日至4日上午,分批在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各预计需时1小时。

29名认罪的被告包括:

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迪、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頴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和王百羽。

这29名认罪被告,在案发时分别为大学副教授、时任或前立法会议员、区议员、工会领袖或商人。

其中,戴耀廷曾于2019年12月发起及提倡案中串谋,当时,他联同区诺轩于各平台发布多篇乱港文章,包括所谓“揽炒的时代意义”等。

次年4月,戴耀廷设定所谓“真揽炒十步”路线图,目标是令香港社会陷入重大危机,并企图让西方国家对中国内地及香港实施所谓政治经济“制裁”,意图借此阻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来达到推翻政府,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

当时,戴耀廷主张达至“揽炒”目的,关键在控制立法会大多数议席(即35席以上),才能在议会投票占优势。

戴耀廷主张,当取得“35+”席位,各被告会不分皂白否决政府提出的任何预算及公共开支议案,最终达到其逼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再辞职,瘫痪政府运作的险恶用心。

据港媒报道,为在地区直选及功能组别选举“配票”增加胜算,达到有效控制立法会大多数席位的目的,戴耀廷、区诺轩等人曾共同组织及公开宣传“泛民阵营初选”,参选人需承诺由得票率最高者参选正式“选举”。部分人则担当“plan B”角色,以代替被取消资格的候选人,由戴居中协调达成共识遵守协调机制。而吴政亨与此同时在社交媒体和报章发起“三投三不投”,确保参选人遵守承诺。

据港媒刊文指,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吴政亨等负责组织,钟锦麟提供支援,其余42名被告则负责“参选”。

(编辑:沈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