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李某驾驶车辆
未避让正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结果酿成事故的发生
最终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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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云冈区平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公园西门路段处向北转弯时,与横过马路的行人苏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苏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事故部门判定,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及转弯的时候
一定要减速慢行、观望礼让
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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