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法院判决的文书突然火了,文书的发布日期是8月15日,判决内容是华晨宝马及经销商与车主王先生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的最终判决是华晨宝马及经销商败诉,向王先生赔偿40万元,这在国内汽车史上可以说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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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王先生2019年10月23日购买了一台宝马牌混合动力轿车,落地价格42万多元。2020年9月20日凌晨,王先生的宝马车在青岛市李沧区一停车场内发生起火燃烧,车辆损毁。报警后消防部门到场处理调查。

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中载明:经调查认定,该起火灾可以排除遗留火种、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可能性,起火原因为宝马牌轿车主驾驶座椅底部内的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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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华晨宝马也派人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告知了车主王先生。华晨宝马认为可以排除驾驶员座椅处技术故障或者质量问题导致此次火灾的可能性,不排除由于驾驶员座椅底部有遗留火种(如电子打火机等)导致此次火灾的可能性。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中已经排除了遗留火种、外来火源等因素,华晨宝马也承认没有发现起火部位有加装、改装的现象,足以认定车主王先生主张车辆存在质量缺陷已经完成举证,华晨宝马一方没有足够有效证据进行反驳,故推定车辆自燃系存在质量缺陷。

随后,一审法院判决华晨宝马和经销商共同向王先生赔付各项损失共计402705元。华晨宝马对此不服,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华晨宝马上诉的理由不成立,上诉请求不能支持,一审判决事实清楚,应予支持。至此,这起案件算是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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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中有几个点我们不得不提,首先是车辆自燃的事发日期在2020年9月,而案件判决结束是在2022年8月,前后经历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一个普通消费者,花费了两年的时间才完成了维权,可想而知消费者的维权代价有多大。其次是二审法院对摇号选取的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采信,也是一个让吃瓜群众无法理解的点。

主编点评

青岛这起宝马轿车自燃案件车主索赔成功,对国内车市的意义还是比较重大的,起码给以后类似的案件提供了一个判例。不过我们看到即便是今天依然存在着维权难度大、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对势单力薄的消费者来说不太利好。对于新能源车企来说,这下可能更慌了,每年总要烧那么几台,车主都来维权,不仅要赔钱,品牌形象还要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