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迎春带队,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选派10人组成专家组,对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组织开展了市级初审。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评审组一致认为我县各项工作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被推荐参加“省级食品安全县”省级层面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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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创建,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以漯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各项评价标准达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以全市共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将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细则作为日常工作的抓手和考量工作成效的依据,持续保持并提升创建水平,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大胆探索,不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改善民生,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面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我县休闲食品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国休闲食品之都的美誉度和竞争力,让更多国人吃到安全、优质、健康的临颍“制造”,让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这块金字招牌在临颍县永放光芒。(崔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