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 8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基于辅助生殖医疗费用开支较高,自费压力较大。对此,《意见》还指出,推动医疗机构通过健康教育、手术治疗、辅助生殖技术等手段,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并敦促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也是国家卫健委首次明确要将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

(编辑: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