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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女子接到“北京市公安厅大队长”来电,被骗走近7万元

南国早报 8月15日,南宁林女士遭遇冒充公检法类诈骗,骗子发来“北京市公安厅”假警官证,尽管错漏百出,但林女士深信不疑,并按照对方指示进行操作,结果被骗近7万元。

8月17日,林女士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8月15日上午,她收到一个自称是公安局的来电,说她身份证被别人盗用开户,账户上有3亿元,涉嫌诈骗犯罪,现要进行信息处理,并转接给一个声称北京市公安厅的“大队长”。“大队长”加了林女士QQ后,煞有其事地给林女士发来一本“警官证”,上面写明“北京市公安厅”,林女士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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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发来的假警官证。

“大队长”首先确认林女士的个人信息,得知她小学未毕业,文化较低,并让她把手机调为飞行模式,不能接听任何人的电话。“大队长”说,要林女士到北京公安厅一趟调查处理,但林女士人在南宁,无法过去。“大队长”便要求林女士按照他的指示操作,称如果不按照指示的行动,会有人把她抓到北京公安厅,并判处无期徒刑。

林女士一听慌了,只能按照“大队长”的指示打开云闪付,输入对方发来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转账完后,对方又诱导林女士贷款,并转账到对方银行账号。整个过程伴随恐吓和催促,林女士只好乖乖照做。

直到下午6时许,林女士的丈夫得知后称她被骗了,她才意识到被骗,前后被骗近7万元。之后,林女士向南宁市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提醒市民,公检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也不会以电话形式制作询(讯)问笔录,凡是以公检法工作人员名义要求转账汇款,均是诈骗。

"宾阳五"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