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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张家口市主城区

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主城区10条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具体抓拍点位、时间如下:

一、抓拍点位:

1、清水河路 南环路段(北向南)、南环路段(南向北)、明湖路段(北向南)、明湖路段(南向北)、陈家堡村口对面南194米路段(南向北);

2、胜利南路 沙岭子大市场门楼北57m路段(北向南)、白云路路段(南向北);

3、察哈尔大街 张家口市实验中学路段(南向北)、沙岭子电厂过街天桥路段(南向北)、沙岭子电厂过街天桥路段(北向南)。

二、取证抓拍时间

自2022年8月22日起取证抓拍。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张家口交警

编辑|庄娟、肖琦

审核|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