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财经记者 董婉婉

近日,《求是》杂志刊发的国家卫健委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人口工作新篇章》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总人口将进入负增长阶段,“少子老龄化”将成为人口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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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部门联合发文鼓励生三孩,婴幼儿无人照料不是根本问题!

这是官方首次确认全国人口将进入负增长。

站在当下看,为了鼓励年轻人多生孩子,国家层面也切实做出了努力: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婚育面临哪些困难?住房、育儿问题该如何破题?如何纾缓生育、养育和教育过程的痛点?产假过后,婴幼儿无人照料该怎么解决?这些都直接关系到生育问题。风口财经记者注意到,此次《指导意见》提出的一些具体措施引人关注。比如,国家鼓励地方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扩大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与家政企业合作,提供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等。

人口即将迎来负增长的大转折

8月1日,国家卫健委在《求是》杂志刊登了一篇题为《谱写新时代人口工作新篇章》的文章。文中提到,目前国内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走低,“十四五”期间总人口将进入负增长阶段。

在全国人口将进入负增长这个问题上,官方首次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了确认。

根据“泽平宏观”的研究,中国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代之前的6左右,降至1990年的2左右,再降至2010年后的1.5左右,再降到2020年的1.3,2021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仅1.15,远低于维持人口总量不变的世代更替水平2.1。如果总和生育率依旧处在低水平,中国人口将在“十四五”时期进入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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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泽平宏观

“泽平宏观”的研究特别提到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行,当年出生人口攀升至1786万,创2000年以来峰值,但之后连年大降。2017年出生人口下滑至1723万,2018年再下降200万至1523万,2019年降为1465万,创1949年以来新低,2020年下降265万至1200万,2021年出生人口1062万,创历史新低。

目前多省出生人口持续下降,2017-2021年河南、山东、河北等人口大省出生人口降幅超过40%,并且2021年已有11个省陷入人口自然负增长。

住房政策将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从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各个方面,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图源:视觉中国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

《意见》明确,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要求各地完善生育休假政策

孩子出生,最先面临的就是谁来看。

对此,《意见》要求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同时强调,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国家卫健委于8月17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意见》有关情况。据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近年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1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4亿人,是2012年的1.5倍。未就业和灵活就业妇女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但现实中我们供给还是不足的,特别是普惠性的服务供给确实是个短板。”8月17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郝福庆表示。

对此,《意见》重点围绕五个关键词下功夫,即“基本、普惠、投资、收费、减负”。

基本,就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意见》提出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突出对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就是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来投资,支持用人单位举办,建设社区服务网点,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条件的幼儿园也可以向下延伸,招收2-3岁的婴幼儿。通过以上多种渠道,鼓励多方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供给。

投资,就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通过中央投资的支持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资力度,共同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的能力建设。

收费,就是规范各类服务收费。明确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订,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合理确定托育服务的价格。

减负,就是减轻机构经营负担。除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以外,托育机构的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也要出台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同时在一些特殊时期,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的纾困政策。

《意见》其他看点: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要鼓励地方采取积极措施,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扩大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与家政企业合作,提供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员,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通过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方式,提高婴幼儿照护能力。

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进一步降低就学成本

在育儿过程中,让家长最焦虑的问题莫过于教育,为了让孩子不落后于起点,从学区房到选学校,从学校教学到课外培训,家长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对此,《意见》提出,要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降低学生就学成本。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