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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赋予中山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的使命任务。省委深改委印发《关于同意中山市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中山市司法局将以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法治中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度学习借鉴、承接吸收周边城市实验区试点经验,主动为实验区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 破除政策制度障碍

坚持立法先行,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制度供给。针对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堵点和难点问题,加快出台《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企业家日”纳入立法内容。

加强制度保障,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加强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统筹清理阻碍企业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僵尸文件”。在目前专项清理出800余份的基础上再清理。

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免强制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非现场执法及“观察期”“包容期”等新型监管举措,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走深走实,助力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确保每次执法都能在阳光下进行。

进一步增强法治软实力 助力解决“攻坚战”难题

全方位服务低效工业园改造。坚持以法治服务和保障重大改革的理念,找准改革探索和合法合规的平衡点,针对涉及“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文件,采取合法性审核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制发全程指导,高效回应“工改”法律需求。组织“工改”律师法律服务团继续到各街道召开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政策宣讲会。全市公证机构继续走访市“工改”指挥部、各镇街“工改”专班等部门,为更多“工改”项目签约仪式等提供保全证据公证。

靠前服务污水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梳理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我市未达标水体治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以“四个提前”加快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系统治水。运用好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外聘高校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法律顾问作用,对工作中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充分征求法律专家意见。

妥善处置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主动谋划破解土地瓶颈出路,为处理有关国资、问题楼盘、“断头路”、经联社、征地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评估法律风险,分析论证可操作的思路。积极跟进办理市政府涉西区马山“三旧”改造征收补偿行政案件,以法治手段扫除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障碍。

进一步主动谋划对接 全面学习法治深圳先进经验

助力社会治理一体化建设。建立深中两地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组织协调两地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共同参与涉两地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联合调处工作,促进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

推动法律服务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实施香港、澳门执业律师在中山执业管理工作,把港澳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与中山制造业、服务业等优势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中山产业竞争力和法律服务水平。利用“湾区西岸(中山)经贸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起商务、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商会有效联动的法律服务模式,服务好中山本土企业和有意向到中山投资的海内外企业。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对标深圳,制定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制订工作指引,方便两地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两市协同核查机制,即公证书互查机制、公证机构间协助核实机制等。加强两地行政复议申请指引,通过网上申请预约或电话咨询的方式办理,方便申请人异地获取行政复议服务。

(中山市司法局、中山日报、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