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设立”新闻发布会。长春中院副院长侯海霞发布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设立的背景意义和长春中院涉外民商事审判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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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东北地区设立的首家国际商事法庭,8月15日起正式开始受理案件。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是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动东北企业顺利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为中外投资者提供有力的权利救济渠道,对东北地区率先抢占解决区域国际商事争端的制高点,掌握东北亚区域法律事务主导权将发挥重要作用。

设立长春国际商事法庭有利于服务吉林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助推长春智慧法务区发展建设,打造立足吉林、辐射东北、面向全国、联通东北亚的一流法律服务新高地;有利于优化国际商事审判资源配置,提高涉外审判司法质效,探索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法治样本和先进经验;有利于充分保护外商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吉林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近年来,长春中院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及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归口由民事审判第二庭专门审理,截至目前,共受理相关案件281件,审结258件,结案率91.81%,案件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

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长春中院实施精品战略,打造涉外民商事精品案例。不断优化办案流程,一部分案件与国内一审案件办理周期相当,部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仅1-2个月即可审结。加强队伍建设,夯实人才保障基础。选任既有大局观念又有国际视野,既熟悉国内法律又通晓国际法规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的法官组建专业化合议庭。设立涉外送达专办员,提高跨境送达和调查取证的效率。回应多元司法需求,运用调解、和解、庭外磋商等方式多元化解纠纷,有效促成了大量涉外一审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锚定中心大局,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主动跟进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提出15条服务保障措施。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标志着长春中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迈入新阶段。长春中院将主动作为,服务振兴发展,为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助力法治、经济和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支撑。以信息化为支撑,深度融合“国际商事审判+智慧法院”建设,深化涉外民商事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提高跨境送达、调查取证和案件审判效率。强化机制创新,多元化解涉外民商事纷争。加强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仲裁机构及调解机构的联系,建立调解、仲裁与诉讼有机衔接、功能互补的“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设立本区域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涉外民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国际商事审判法官选拔和培训机制,充分吸纳、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与周边国家、地区的人才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商事理论与审判实践有机融合。

发布会设置答记者问环节。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负责人韩新建对记者提出的关于长春国际商事法庭集中受案优势、发展前景等问题进行解答。(长春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