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市中区西八新居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内的一处三层小楼,在2017年就被列入了拆违拆违的台帐。可是五年过去了,这处建筑不仅没有拆除,甚至在去年还办理了房产证,进行了买卖。违建竟然能成功办理房产证?这让居民们十分费解。

在电视问政直播现场,张女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我们小区三栋楼,一共168户。在2006年交房的时候,我们小区有这样一个三层小楼和我们同时交房。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我们这个小区就成了历史遗留小区,2016年年底开始,我们小区的一部分业主就开始通过遗留办办理房产证。在2017年济南出的拆违拆临的台帐中,发现刚才那个三层小楼是属于在拆除的范围,它属于违建。

张女士说,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居民们得知小区内的这个小楼没有五证,属于违章建筑。然而今年3月,居民们突然发现这栋没有五证、没有身份的三层小楼居然也在去年办理了房产证,这让我们所有的业主都非常震惊,作为一个已经上了拆违拆临台帐的违章建筑,但是它居然办下了房产证。

在问政现场,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作出了如下答复:上拆违拆临我们和城管部门沟通了,原来确实像他们这种没有规划,没有土地甚至没有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咱们执法部门肯定要先上拆违拆临台帐的,但并不代表上了台帐就必须要拆除。为什么?因为这几年济南市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相当大。我们的住宅是2012年开始,济南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政策,处理住宅问题。2015年除住宅类之外的其他商业类也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到2019年这个住宅(三层小楼)的相应产权人主动到历史遗留办进行了申请,历史遗留办结合相关情况,补齐了相关资料,进行了相关处理。而且我们把相关资料也都提交给了这位张女士所反映的部门。

张女士在现场还说,所有的业主大家都觉得违建在我们小区里面,对我们的切身利益有很大影响,所以我们诉求就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当时,问政监督员并没有见到小楼的业主,为了了解小楼的性质,问政监督员跟随业主代表来到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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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据我了解是这个情况这个小楼报上来的时候,办事处找他提供手续,没有手续,我们才认定它是违建,后来他们拿出了一个法院判决是三方有纠纷,开发商、建设方,还有一方有纠纷,应该是列入了分类处置。后来我们再找他,这个事毕竟要有个结果,他说已经办下来房产证了,我们一直在催他,要求他提供房产证,有争议的或者历史原因造成的,可以暂缓拆除放到分类处置里。

按照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的说法,当时小楼已经列入了分类处置的范围内。那么小楼后续的办理手续是否齐全合理呢?直播下线后,问政监督员跟随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宋艳行再次来到西八新居小区。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宋艳行说,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办证需要一张审批单,而这张审批单需要由多个部门出具审批通过的证明。有群众问:“其中这个查验的过程是不归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吧?”宋艳行回答:是的,历史遗留办有很多单位组成,各单位各司其责审查,主要的单位有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有城管局等部门”。

居民张女士说:“2016年,小区在进行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土地规划证面积为24866平方米。而现在土地规划证的面积却多出了800多个平方,而这800多平方正是这栋三层小楼的面积。我想知道,这个小楼的800多个平方,它是怎么进来的?”对此,宋艳行答得“是可以增加的”,张女士质疑:“可是这样就增加了我们的容积率了,现在政府对每个小区的容积率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凭空多出了800多个平方,那我们所有业主的合法利益怎么保障呢?”。

宋艳行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济南市出台的《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无证建筑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时间节点,对2017年前已建成的建筑进行审查,而小区里的这栋小楼在审核过程中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但小区居民又质疑:“像他这样的原本没有规划的小楼要办证就没有公示这步了吗?”宋艳行似乎不太确定,他说:“没有,我个人感觉是没有的。”

小区业主对于社区自身公益、利益的事项有知情权,也有质疑权力的,相关部门对于一个没有五证、存在多重争议的违章小楼,一直不愿公示办理流程,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不能不令人遐想。小区居民希望相关部门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尽快依法依规正确处理这项纠纷,以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作风监督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