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暑假,家长忙于工作、疏于管教,“熊孩子”便找到了“可乘之机”。这不,一名15岁的少年偷偷开车出门,结果引发事故。8月15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7月30日15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府西街与西城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造成三方车辆损坏及二轮电动车驾驶人轻微受伤,肇事的小型普通客车离开事故现场。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展开调查,就在锁定嫌疑车辆准备抓捕时,接到肇事者母亲的电话。
原来,15岁的小周趁家长不注意偷偷把车开出去“耍帅炫技”。其沿西城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与府西街交叉路口,向东右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毫无驾驶经验的周某某当场吓傻了,导致车辆失控,又与停放在道路南侧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小周驾车离开现场,把事故经过告知母亲。随后,小周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接受了处罚,并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对伤者及损坏车辆做出赔偿,得到对方当事人谅解。
交警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对于未成年人驾车,执法部门将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强教育,并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家长,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忽视交通安全问题。暑期还未结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不能松懈,家长应重视孩子交通安全问题,自身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