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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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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快递柜进场费、

电梯广告收入、

公共区域的停车费……

近年来

小区公共收益的归属和使用问题备受关注

近日,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根据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扩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目标任务指出:聚焦物业企业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规物业服务企业,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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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从2022年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住宅小区)。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 (一)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

  • (二)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 (三)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将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整治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初)

各物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集整治问题线索,同时要积极协调指导街道、社区协同开展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7月-9月)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物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服务合同、公共收益收支账目及公开公示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上级转办、本级收到的信访举报线索一并建立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并及时报送市住建局。

2.明确责任,推进整改。各物业主管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逐项目推动整改,确保全部按时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处罚事项要及时移送。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2年7月-9月)

各物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市级督导组将适时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形式开展。各物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收集相关资料。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2月)

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域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形成专项整治报告,省、市级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通知》还指出,将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并利用媒体曝光一批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的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Q:

小区公共收益包括哪些?

A:

·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

·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

·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

·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

·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吕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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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