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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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温州市粮食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炳松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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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4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金炳松利用担任原温州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人事调动提拔、粮食系统项目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陈某某、谢某某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92.5万元。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金炳松利用担任原温州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粮食低温仓补助政策制定、补助申领审核过程中,为徇私情,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8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金炳松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金炳松进行了最后的陈述, 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