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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发现

自己的车被人堵在里面出不来

又联系不到对方

你会怎么做呢?

近日

佛山一司机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8月6日,广东佛山一司机因车子被挡,无法从停车场开出来,指挥同伴撞开堵路的车辆,视频引发热议。

网传视频显示,路边一处停车场,一辆黑色轿车横停在空地上,另一辆车车尾对着该车,两车间隔较近。随后,靠里侧的车子启动,司机多次倒车撞击横停的那辆黑色车辆,旁边一白衣女子在指挥倒车,还称:“你开心没,没开心再撞一下。”视频中,被撞的车辆主驾驶一侧车门有明显凹陷。

据了解,事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城路和富商业中心附近。一知情人士介绍,8月6日零时50分许,一女子称自己的车被一辆黑色轿车堵了路,无法开出商业中心停车场。商业中心保安随即联系黑色轿车车主,并通过114挪车服务发送挪车通知,但均未联系上车主。

凌晨1时30分许,该女子就让同行的人驱车强行将那辆黑色私家车撞开,随后离开。事后,被撞的私家车车主报了警。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狮山中队值班民警表示,此事正在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

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遇到本案这种情况,可以先看车前挡风玻璃处有没有车主的联系电话;如果是在小区或商场地库停车,可以寻求执勤的物业管理人员帮助联系,通过物业协调车主挪车;若是遇到交通道路上乱停车的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22或者110报警电话,由当地交警、民警到现场处理。

普法君也在此提醒广大车主:

请按规定文明停车,切勿随意停放,妨碍他人通行。

(广东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