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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建了房屋,拆迁时补偿款归谁?

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建了房屋,拆迁时补偿款归谁?

未经同意在他人宅基地上私自建房的,建房者是没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的。未经允许,私自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属于侵权行为。对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应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的,房屋应归并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支付对价或给予补偿。

所以,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建了房屋,拆迁时补偿款应当归宅基地拥有者所有,不过宅基地拥有者应当支付建房者修建房屋的费用的合理对价。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具体分为一下几种情形:

1、村集体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买卖合同。村集体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签订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因此城镇居民与村集体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无效。

2、村集体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买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允许同村集体的成员之间进行宅基地房屋买卖的,也就是说同属一个村集体的人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3、本村村民与外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本村村民与外村村民之间签订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认定为无效的,但若是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则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比如说本村与外村的男女双方结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夫妻双方在两边都可以进行房屋买卖,离婚时因财产分割导致本村村民拥有外村房屋的,属于合法,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以上就是“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建了房屋,拆迁时补偿款归谁?”的相关内容,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建了房屋,拆迁时补偿款应当归宅基地拥有者所有,不过宅基地拥有者应当支付建房者修建房屋的费用的合理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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