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家住福建龙岩的郑先生 ,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直到去年9月份他们才正式登记结婚,原本以为幸福的生活即将开始,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们刚刚婚后一个月后,他就发现妻子出轨了,对象竟然是她的老板。更让郑先生感到气愤的是,妻子每周都谎称要出差三天,其实这三天都是和老板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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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郑先生称,他和妻子在一起也是比较仓促的,当时认识后出于礼貌也只是互留了电话,之后他便孤身前往深圳工作,直到去年疫情期间他才再次回到龙岩开始与李女士接触,没多久就匆匆领了证。

郑先生:“婚后一个月妻子就经常夜不归宿,每个周末妻子都以回娘家为借口,或者周内以出差为借口,不回家。后来我就去调查这个事情,发现她根本就没回娘家,也没有去出差,而是和老板幽会,一周有三天她都是和老板住在一起。”

郑先生:“有一次我去酒店,发现她和老板住在一起,后来她对自己出轨的事情也没有否认。而且我还了解到,在我和她结婚之前她就是老板的小三,虽然当时很气愤,但冷静下来后觉得为这样的女人不值得,所以我也不想再和她纠缠,只想她能退还我三万块钱的彩礼,并结束这段婚姻。”
郑先生称,开始妻子还答应退还彩礼并离婚,可后来却只愿意离婚不愿意退还彩礼,理由是我搞得她很没面子。

随后,记者跟随郑先生一起来到妻子的娘家,郑先生的岳父称,年轻人的事情应该自己去解决,作为父母具体什么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郑先生的岳父:“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也管不了这么多。”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小郑的妻子,她告诉记者,记者听到的只是郑先生的一面之词,所以她也没什么好说的,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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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称,直到事发后他才反映过来当时结婚的场景不太对劲,她的同事都没来,而且她亲戚朋友也都向我投来异样的眼光,他们应该都知道她和老板的关系,虽然当时觉得奇怪但也没多想,真的做梦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因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确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什么情况下才算是感情破裂?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也有举例说明,有以下情况的均可以算作感情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很显然小钰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重婚,法院应当判决两人离婚。且作为过错方小钰不仅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同时还要赔偿郑先生一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