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如果有人路过刚好被砸中,那可真是“天降之灾”,如今,高空抛物列入刑法中,这样的情况也逐渐改善了。

但仍然有人轻生寻短见,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选择跳楼结束自己的一生。跳楼怎么说也属于高空抛物了,了结自己的时候还有可能会牵连无辜的人,自杀寻短见将无辜的路人砸死这样的事件,常有发生。

近日,有网友爆料四川乐山某居民住宅楼有人跳楼,还正好落下来砸在了一个路人身上,结果两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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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周某平今年53岁,她的女儿高红丽谈及此事,更是掩面哭泣。

据了解,周某平在去世前几天才过了53岁的生日,丈夫去世的早,平时在家里帮女儿照顾小孩,收拾家务等。她习惯吃过晚饭后出门散散步,八点半之前会回家。但是事发当天,她出门后却再没回家。

其实那天,天气还挺热的,周某平出门前,高红丽还劝她外面太热了不要出门,结果她还是出门了。

没想到八点左右,高红丽接到前生产队队长打电话通知,母亲被砸死了。

她一开始还觉得是个玩笑,直到在市场前门处附近,看见躺在地上的女子正是自己的母亲,她站在警戒线前大喊“妈!妈!”却再也没有人回应她了。

事后,当地的警方通报称,坠楼者是一名55岁的男子张某华,因为感情纠纷,想不开就从小区顶楼一跃而下,不成想砸中了无辜的周某平,导致两人当场身亡。

一个成年人基本上都在100斤以上,还从顶楼掉下,肉体凡胎哪里承受得住这样的重量,被砸中的周某平实在是可怜又无助。

村干部也带队去高红丽家进行慰问,但是张某华的家属并没有来道歉,高红丽对此表示谈赔偿都是其次的,她们需要的对方应该拿出诚恳的态度道歉,给她无辜去世的母亲一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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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最新进展是,坠楼者的家属已经进行了道歉,高红丽也接受了道歉,希望能够早点把事情处理完,但是双方的赔偿金额还没有达成一致。

网友评论

有网友说要跳楼的就不能找个偏僻的地方半夜偷偷跳?自己不想活还害死无辜的人。

也有网友说,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轻生者有遗产被其亲属继承,受害者可以要求其亲属的经济赔偿。如果没有遗产要继承,其家属也没有责任赔偿,但是从人道主义来说赔偿比较人性化。

还有网友说,真是要命,以前出门妈妈总是叮嘱要小心脚下,现在看来还得留神天上,动不动就高空坠物,居然还有人!

高空抛物是一件非常危险和严重的事情。小编读初中的时候住校,同班一位男同学曾在六楼抛过一瓶墨水,结果砸到一个路人,墨水洒一身不说,路人的腿也被砸的很严重,还住院了。

一瓶墨水不超过两斤,不过是从六楼坠下,对人体的伤害就已经非常大了,更别提一个一百多斤的成年男性,从顶楼坠下,被砸中的人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其实人生总有很多不如意,要学会和家里人沟通和交流,实在是交流不通,那边住去养老院好了,没必要结束自己的一生。

由此事可见,贸然结束自己的生命有可能牵连无辜之人,还会给家人留下沉重的负担以及道德包袱。

这名男子下定决心了解自己对一生,也要多一些思量,多一份善良,临走时也要多留一丝温情给这个世界,不要给他人添麻烦。

生命诚可贵,一场悲剧的发生,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人已去世,也不应当过度地指责和辱骂,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也要给死者最后一丝尊严。

当你觉得自己快要撑不过去的时候,一定要想想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在困难和艰苦中挣扎的人,他们尚能坚持挺过去,你又何尝不能再坚持一下呢?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只要努力坚持,风雨之后一定会是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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