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汉大丈夫,应当能屈能伸,应当有情有义,但是有的人品格已经低劣到了下作的地步,心中不仅没有礼义廉耻,连生命中最纯粹的感情也能当成草芥一般,随意践踏。

2002年7月3日,重庆渝中区千厮门水巷子发生了一起命案,小小的出租屋中血迹四布,一男一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警方赶到现场时,男子已经失去生命体征,而女子则还留有一丝气息,最后该女子小夏(化名)被抢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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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还活着给案件的侦查难度最大程度降低了难度,根据小夏的供述,对他们这对情侣下此毒手的人就是他们俩的共同朋友邓宇。他们明明约好一起打麻将,结果邓宇进门之后就抡起锤子和匕首对他们下死手,与邓宇一起的还有他的表弟刘侃。

凶手是谁已经很明确,警方需要做的就是将凶手抓住,让其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是这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案件的完结甚至需要花上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刘侃在这一年的8月份就落网,在10月份就被执行死刑,但是邓宇却一直不见踪影。

邓宇出生在重庆一户普通人家,是家中的独子,从他出生之后父母的感情就一直不好,最后终于还是离了婚。母亲一个人带着他,总感觉自己对他有亏欠,弥补的方式就变成了溺爱,这种教育方式造成的结果就是邓宇永远觉得母亲会给他收烂摊子。

不管他在学校犯了什么错,最后一定是母亲亲自去给别人赔礼道歉,而他则继续做自己的“小霸王”,嚣张跋扈,油盐不进,就这样混完高中。成年之后他毕竟还是要自己学会谋生,不过早就已经习惯游手好闲的他也找不到正经工作,内心对钱财的渴望让他的邪恶愈发猖狂。

2002年7月份,他与德行和自己差不多的表弟刘侃一拍即合,决定通过抢劫的方式弄点钱花花,不过盲目寻找对象别人不一定有钱,于是邓宇便将目光放到了自己的朋友小夏他们身上,这对小情侣自己在做服装生意,算是邓宇同龄人里面比较有钱的人,邓宇笃定抢他们俩准没错。

7月3号这天,邓宇像平时一样约小夏他们俩打麻将,其实只是想确定他们俩都在家里,在约定时间前邓宇和刘侃就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上门,小夏的男友笑着迎接,结果换来的却是对准脖子的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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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宇和刘侃两个人下手极狠,很快小夏和男友就倒在了地上,认为两个人都已经死了之后,他们俩将屋子扫荡一空,抢走了4000多元现金和手机以及一些首饰。本以为在没有目击证人以及没有监控的情况下自己没有露出任何马脚,结果小夏却并没有当场死亡,最后亲口对他们俩进行了指证。

得知情况不妙,邓宇很快就回到家中将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告诉了母亲,母亲非但没有责骂他,反倒是一直在给他想办法,给了他500块钱让他赶紧逃跑,跑得越远越好,就这样邓宇一路跑到了上海。

到了上海之后,母亲又给他寄了1000块钱,他拿着这笔钱继续逃跑,一路去了云南,在这里,他又托人把自己送到了缅甸。到了这里,他改名换姓,用“赵立”这个名字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几年。

东躲西藏了一阵子之后,他进入了一家酒吧工作,尽管言语不通,但是他特别会“来事儿”,反倒是在这里认识了自己的“贵人”,这家酒吧的老板是一位女性,与他是老乡,对他非常赏识,不忍心看他只是在酒吧里面端酒送水,便答应帮他找关系进入当地的警察局工作。

本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成想邓宇最后真的进了缅甸的警察局,他其实没有什么能力,但是做事情非常凶狠,这在当局看来就是有魄力的象征,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就从一个小跟班变成了看守所的所长。

有了这一职位,他的身份自然不同往日,生活质量也是不可同日而语,所里给他专门配备了车辆,有了权势,他身边的美人自然也不在少数,有一名女子一直跟他住在一起,尽管没有领取证件,但是却给他生了一个孩子。

在这里已经习惯了富贵生活的邓宇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杀过人,他忘了,但是国内警察从未忘记。2003年2月,警方终于从线人那里得到一条极为有用的线索:邓宇在缅甸。于是“7.3专案组”的刑警立即与云南西双版纳公安局、勐海县打洛公安分局的警方进行联系,请求帮助。

在多地警方的共同协作下,最终与缅甸掸帮第四特区警察局取得了联系,不过“邓宇”这个名字在缅甸搜索全国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机缘巧合之下,一位警员仔细查看了“邓宇”的照片,发现这个人与他们看守所的所长“赵立”极为相似,暗中进行调查之后,确认了“邓宇”就是“赵立”无疑。

为了不打草惊蛇,甸掸帮第四特区警察局以全局干部的会议,通知了邓宇准时参加,就在这次会议上他们将邓宇制服,最后邓宇被我国警方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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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刘侃都犯了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入户抢劫本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而他与刘侃又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最后还潜逃他国,不知悔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所以他的罪行相当严重,经法院审理,他最后被判处死刑。

这起案件终于落下帷幕,两个罪犯都已经伏法,不管他逃到哪里,也不管他被抓到时是什么身份,回归国土,他始终要为自己的罪行买单。而他的母亲最后也终于以这种方式明白了自己的教育方式有多失败,不过再多的悔恨也早已经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