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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国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征信修复”诈骗案。被告人方某立谎称能够帮助他人修复不良征信记录、代办银行按揭贷款等,骗取11个被害人27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被告人方某立经房产中介介绍陆续认识了11个被害人,这些被害人在使用信用卡等银行业务时,因多种原因,出现过未能及时还款的现象,购房时因担心个人不良征信记录会影响购房按揭贷款办理,被告人方某立认识他们后,遂与被害人签订征信修复协议,收取服务费并承诺期限内帮助被害人修复征信不良记录,否则全额退款。后被告人方某立又以刷流水提升信用卡星级帮助修复征信为由,获取被害人的信用卡及密码,私自从这些信用卡内套现,并以刷流水需缴纳保证金的名义骗取钱财。约定期限届满后, 被告人方某立既未帮助被害人修复征信不良记录,又不退还收取的服务费、保证金及透支的信用卡金额。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方某立利用上述方法骗取11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74113.5元。

温馨提示:诚实信用,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道德准则。万一逾期,联系银行才是正确方法,不要相信所谓的“征信修复”等“捷径”,遭遇任何自称可以“洗白征信”的机构和个人,都要谨防陷阱和骗局。(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