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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种解除理由是属于员工过失性解除,公司无需支付补偿。

一,公司选择的辞退时间并不违法

法条中并没有规定,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应该提前多少天通知解除。换言之,试用期员工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只要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

二,辞退是否合法,取决于公司是否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公司是否有书面的考核制度、考核标准来衡量员工的工作能力。

公司是否在试用期内,按照考核制度对试用期员工进行了工作能力的考核。

公司是否在试用期内,通知员工“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除。

如果以上任意一条,公司没有妥善做到,就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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