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集采进入第四个年头,执行层面的问题逐渐出现。

8月8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对省内公立医院第二、第四和第五批集采中选品种约定采购量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大部分地区很好地完成了采购工作,部分批次甚至超额30%完成采购。不过,也有些个别的没完成。

据湖北医保局统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等6家医院没能完成约定采购量,甚至有医院“报量不准、用量不实”。

近期,西藏等一些省份也曾表示,一些医院的报量和采购“严重脱钩”,甚至报量后“零采购”。各地医保局均未姑息这些问题的存在。

“使用量是集采改革成效的检验。”这些在过往的药品集采执行环节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将成为未来政策层面在完善相关决策时的考量。

整体达标,但个别医院“用量不实”

本次,湖北省医保局检查的主要是省内公立医院完成约定采购量的情况。

通报显示,这三批集采执行是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的。整体而言,湖北第二批和第四批国采的采购工作全部超额完成,分别比约定量高出了16%和34%;截至今年7月中旬,第五批61个中选品种的采购也已完成了约定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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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报量准确率和完成率排名全省前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等6家医院基本完成了约定采购量。

不过,湖北省医保局的要求显然不止这些百分比数字。

健识局注意到,通报列出了一个“负面典型”: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存在“报量不准、用量不实”的问题。

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成立于1949年,是武汉市定点医保单位。2021年时,该院挂牌湖北省康复医院,成为湖北省首家公立三级康复医院。

另外有6家知名医院,没能完成约定采购量,其中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这6家医院中4家是大三甲。其中,同济协和医院是国内首批三甲医院,年接诊量670万人次。

湖北省医保局表示,将对这些医院开展函询约谈。

照理来说,像同济协和医院这样的大三甲,不该出现采购量不达标的情况。对于企业来讲,如果“让利”换来的市场并未达到承诺的高度,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

报量是个“技术活”?

湖北大三甲近期问题不断。

今年4月,同属华中科大同济医学院附属的同济医院因骗保近1亿元,被国家医保局点名。如今,附属协和医院又被通报集采药用量不够。

“使用量的落实是衡量集采改革成效的核心指标”,这是国家组织集采的最大要义。在整个药品集采过程中,医疗机构的报量是起点,其执行力度直接影响着集采的最终成果。

但在实际中,集采落实情况往往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顺利。2020年10月,福建莆田市医保局就曾对33家第二批国采品种采购积极性不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2021年12月,西藏医保局曾发文痛斥,自治区内15家医疗机构集采报量和采购“严重脱钩”:报量5万,实际上一盒都没买。今年7月,河南省医保局也通报了类似情况。

集采的核心逻辑是“以量换价”,各地医院在药品降价后迎来患者用药高峰,大多超出预期。因此,个别医院执行不到位,就显得特别突出了。

报量不准,可能是医院对政策理解的问题。今年上半年,辽宁省药学会曾发布《省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专家共识》指出,报量方法不科学、各批次集采中同类品种数量增加等已经成为影响医疗机构参与集采中的“共性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除医院自身存在的问题外,影响集采药品使用的还有外部因素。2020年7月,湖南省医保局曾通报表示,省内39家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第一批国采中存在“申报计划采购量但无采购记录”的问题。湖南省医保局解释称,新冠疫情导致医院住院、门诊量下降,直接影响了中选药品的使用。

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国家和省级药品集采品种需达到500个,公立医院通过省级集采平台采购的品种金额占比要达到90%。这将对公立医院的集采执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撰稿|古月

编辑|江芸 贾亭

运营|山谷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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