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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与陆川县温泉镇商会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案件的及时妥善办理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申请人陈某某在陆川乌石镇某小学就读,因与同学发生矛盾,为躲避同学走出教室,因情绪不稳不慎从楼梯摔伤,导致了多处挫伤、骨折,住院期间家属支付了医疗费用,后因赔偿款与学校、保险公司在金钱赔偿上产生纠纷,为维护申请人合法利益,向温泉镇商会提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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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法官现场释法明理

因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数额不大,陆川县温泉镇商会调解委员会杨福泰主任积极组织受害方、学校、保险公司三方进行调解,并邀请陆川法院立案庭林剑波法官为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件纠纷进行司法确认工作。

经调解,申请人陈某某与被申请人学校、保险公司都各让一步,达成如下协议:学校自愿赔偿1000元给申请人,保险公司自愿赔偿6000元给申请人,若逾期不支付,申请人有权就剩余的款项申请法院执行。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冯某某担忧如果对方不及时履行,调解协议最终还是一纸空文,于是林剑波法官向冯某某详细解答司法确认的效力、相对方不履行后可以主张强制执行的权利等问题,冯某某终于放下心中大石。协议签字后,学校当场支付了现金给冯某某,保险公司表示会尽快履行协议内容,故有了开头那一幕,三方得以握手言和。

信息来源:陆川法院

孩子送到学校学习

但是不幸意外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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