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这几天有些觉得心惊肉跳,因为他儿子说疫情前曾被几个不良少年拦住,问要钱,而刚好看到前几天永昌县就发生了一起8名未成年人殴打掩埋一位成年人的事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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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几名未成年少年啊,发生这样的事情,抛开事件不说,其实像这样的事件发生已经不是个案。最近几年,青少年围殴他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消息屡见不鲜。背后反映出来的是青少年的犯罪问题,更深层次的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

孙先生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是预感到后怕,他只是希望孩子健康,安全地成长。

确实,随着资讯的发达和信息量的大爆发,电子产品的普及,使得现在的未成年人接受不良因素影响的机会也大增。在思想没有完全成熟,心智没有完全开发,对错分辨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也极为低下的情况里,他们极为容易走向歧途。

这也说明预防青少年犯罪,应该从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中入手,才能防止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已经作出重大修改,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其中就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就是说这群青少年凶手即将为自己的残忍无知冲动付出终身难忘的代价,从案件的社会影响以及恶劣程度来看,他们极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主犯甚至是死缓或无期徒刑。

有关未成年人的教育,确实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秦先生这个假期也很愁,读初一的儿子天天待在家,也不出去运动,也不约小伙伴们去玩,就知道吃,快开学了,都长了几斤肉了。一问就说,没地方玩,要么是花钱,要么是被占用。

确实,银川的运动场地很多,但是免费的很少,或者就是有各种限制。至于收费的体育场馆,价格合理不合理这就仁者见仁了,因为人家也有运营成本的。

虽然很多学校门口也挂着免费场地提供,但是能有几家是能真的放开让人们进学校的操场运动的?

并且现在去各类运动场地的人也分 几类 :

第一类是学前娃娃,家长们带着孩子名曰锻炼身体,让身体变得健康,通常是在各类室内的场馆,像游乐场,游泳馆等;

第二类成人们,尤其是中年人,在银川的各种羽毛球馆、篮球馆(场)、足球场等多见,最大特点是收费似乎更适合他们;

第三类是老年人们,以广场舞大妈为主体的老年人几乎占据了小区,和城里大小广场、公园的空地,甚至露天的运动场(尤其以篮球场为主);

很奇怪的是,最应该锻炼和运动的广大中小学生群体,主动运动的却很少,每到节假日或者假期,很少能看到他们在各类运动场馆运动的身影。

要是有,一般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中高考体育考试需要;第二种是作为特长。其它时间,不是学习就是在各类补习班的路上。

他们唯一主动运动的时间就是在正常上课的时段了,比如课间,体育课等。并且在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容易被冠以“就知道玩,不好好学习”的“罪名”。

朝气蓬勃,体育的强盛,应该体现在这些广大青少年的身上,而现在恰恰没有的,这是什么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