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傍晚6时40分许,河南省许昌禹州市烟草专卖局缉私队女队员杨刚宇截停一辆走私烟草车辆后,对方拒不配合,开车冲撞杨刚宇,拖行近10分钟,5公里左右,导致杨刚宇不幸离世。8月13日下午许昌市烟草专卖局向极目新闻证实,确有此事发生,肇事者已落网,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调查此案。律师表示,肇事者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网络上流传的视频和图片显示,一名女子被一辆白色SUV顶在车头拖行

网友纷纷表示:太极端了!这已经是故意杀人了!走私假烟还这么猖狂!这个性质太恶劣了!不仅是走私假烟的违法犯罪,更是杀人的犯罪!真的就是“富贵迷人眼”啊!没有人性!

还有网友表示疑惑:为什么不开放烟草?走私烟草有什么错?假烟也是一种产业可以带动经济啊!而且烟草局有什么执法权力,凭什么拦车,为什么不找公安?如果没有执法权,最多算交通肇事。

其实这样说太片面了,走私假烟这不仅是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税收流失,更严重的是极大地败坏社会风气、滋生黑恶势力,还会破坏政治生态、助长官商勾结。

大力打击卷烟制假走私犯罪活动,才能更好地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打造平衡的政治生态。

有网友说:52岁女缉私队员被烟草走私违法车辆拖行撞击后身亡,悲剧事件背后折射出一线工作人员中的性别比例问题,是不是男性多一些有利于缉私工作开展。

也有网友说:对肇事人员必须进行依法严惩,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本来就是一个罚款的事情,最多没收,现在却导致出了人命,简直让人震惊!

肇事人员肯定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甚至要被判处死刑。但同时值得反思的是,烟草缉私人员这种拦车方式是不是可取?特别是发现对方启动车辆要强行闯关的时候,作为没有刑事执法权力的烟草缉私队员,是不是必须选择用身体去挡住车辆?

如果把车辆放走,回头再用法律的手段惩罚,是不是更好一些?毕竟烟草缉私队员不是警察,更不是刑警,无论从相关的执法设备还是个人素质,都无法控制这些肇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