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烈支持!

近期,正值吃螃蟹的季节,并且螃蟹也不便宜,一斤少说也得一百块左右,要是差个一两二两也还好,差了几斤就真的太离谱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所以这位消费者维权,我们都应当表示支持。这涉及商家诚信问题,不是小事。

同样的,我们在购买任何商品时,当发现缺斤少两、质量问题等都应该合理合法维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咱们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立刻拨打“12315”反映情况,并依据消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