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北潜江,在某个小区的街道旁,一个大叔和一个大婶正在路边摆摊。突然从附近过来几个胸前佩戴工作牌的黑衣男子,来到他们对面,不容分说飞起二郎腿 ,将他们的摊桌踢翻,桌上的物品散落一地,完了,这几个人扬长而去。

湖北潜江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直接把摊贩的摊位踢翻,让人震惊!这哪里是整治违法摊位,明明是进行报复他人,是一种损害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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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当事城管停职检查,并且已经登门道歉,这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根据被损害财物的情况和性质,需要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数额足够大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这里有疫情吗?打着疫情防控不让人员聚集的旗号,集中把摊贩给清理掉,考虑到基层民众的生活需求吗?自然的行为绝对不能这样检查处理了事,需要系统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