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云良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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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云良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长、干部五处副处长、干部五处调研员、信息处处长兼信息中心主任、信息处处长、干部五处处长,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包头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刘某、康某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43名企业主、被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财物,共计人民币659万余元。

庭审中,王云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王云良于2021年7月7日宣布被查。个人资料显示,他1964年12月生,内蒙古清水河人,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大学期间还兼任系团总支副书记,1988年7月参加工作。

王云良早年在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任职,1992年5月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此后在该部门连续工作长达24年,曾担任直属机关干部二处副处级组织员、干部四处副处长、干部五处副处长、干部五处调研员、信息管理处处长兼信息中心主任、干部五处处长等职。

2016年5月,王云良来到巴彦淖尔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1年6月改任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一个月后宣布被查。

有当地知情人士向虎哥透露,卸任巴市组织部部长时,就已经基本确认王云良要出事。2021年6月15日,巴市市委组织部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王亚忠、王云良的任免职决定。免去王云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职务,另有任用;王亚忠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比较罕见的是,王云良并未出席干部大会,在干部大会上,也没人提及王云良。

2017年2月,王云良曾在中国组织人事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匡正选人用人“风向标”》。

文章称,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必须把匡正选人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尽快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文章称,让选人用人标准立起来,在具体工作中,要把牢“三条标准线”。第一条,突出政治标准,把对党忠诚的干部用起来。第二条,突出道德标准,把廉洁干净的干部用起来。第三条,突出实践标准,把敢于担当的干部用起来。

文章还称,要筑牢纪律“防火墙”,严明用人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对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的行为,对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肃追责,使选人用人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在王云良被查当天,一直在巴彦淖尔市工作的五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管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异地接受通辽市科左中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今日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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