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玉华

图:部分来自浪子阿羡

我在看守所工作的日子,先后接触过十二个死刑犯,有的人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有的人贩卖毒品,贻害社会,最终他们都得到了应有的严惩。

但今天我要说的这个死刑犯,却和其他人有明显的不同。此刻,我想把他的故事写下来,说说自己心中的一些感触。

这个犯人名叫朱习民,当年38岁,因为杀害两条人命,被羁押在看守所,他来自苏北一个偏僻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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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高一米七左右,看起来很瘦,估计也就120斤的样子,他杀人的动机让人有些不可思议。

那年的六月,麦子割完之后,因为天气比较干旱,他的母亲在田间浇水时,和一个村妇发生了争吵,结果被那个女人打了两拳,结果被打掉了一颗门牙,血流如注。

母亲哭着回家了。

村里人都知道,朱习民性格内向,虽然年近40,还是光棍一条,但他却是个孝顺的人,看到母亲肿胀的脸,和衣服上沾满的鲜血,他了解事情的经过后,顿时怒不可遏,当即从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冲向了正在田间浇水的村妇那里。

在田间,那个泼辣的村妇,连求饶的机会,就被他手起刀落,砍得血肉模糊,而跟着村妇上地的儿子,才仅仅六岁,也被他残忍地杀害。

随后,朱习民回家拿了一些钱后逃之夭夭,没了踪影。

后来,我从办案民警那里了解到,朱习民杀了人后,便逃到了千里之外的浙江省上虞市,在那里一个小镇的工地上干活,为了防止被抓获,他隐姓埋名,半年时间里,也没给家人有过任何的联系。

但在他出逃的第八个月里,思母心切的他,终于拨通了母亲的电话,随后给母亲的卡里打了一万块钱。

结局可想而知,他因为这样暴露了身份,警方根据这些留下的线索,将他抓获。

他在看守所的日子,我知道朱习民最终的结局。作为一名警察,对这样的嫌疑犯,我们还是区别对待的。

一是要稳定对方的情绪,平时对他尽可能地加以关心,让他能够感受到自己被尊重,二是要做好防备,以免其自杀自残或伤及无辜。

为了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特意通过朱习民的派出所,联系到了他村里的书记,想对他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

村书记对我说,朱习民平时是一个很老实很本分的人,甚至连和人争吵的时候都没有,更不要说打架伤人了。另外,朱习民这个人因为父亲去世早,他知道母亲抚养他长大不容易,因此特别孝顺自己的母亲。

他在看守所的日子,无论是我亲自的观察,还是从同监舍的嫌犯们的陈述,都说朱习民对人态度温和,还告诫别人不准欺负新来的人,饭后,他就安静地坐在那里看书,看守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他都特别遵守。

也正是因为朱习民的存在,他所在的监舍多次被评为先进。

朱习民在看守所的第十个月时,一审被判处死刑。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他就要求和我谈心,说是有心里话要和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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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找我的目的,竟然是要求捐献自己的遗体和各种器官,他说自己的母亲越来越年迈,家里唯一的姐姐远嫁江西波阳县,条件也很不好,他希望将捐献器官所得的酬金,给他年迈的母亲作为养老金,这样即便他离开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牵挂了。

听到他这样说,我不禁有些动容,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当初在冲动之前,如果多想想家里白发苍苍的母亲,这样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

对于他的提议,我没有直接给予他答复,只是让他再回去想想,等真正考虑清楚了再来找我。

时隔一周,朱习民再次向我表达了他的强烈意愿。

于是,在我的安排下,他郑重地签下遗体捐献的意向书,表示自己死后,要把器官有偿捐献出去,所得的资金全部给自己的母亲。

他在执行死刑那天一早,他被武警押解着走出监舍的时候,我也在旁边,我微笑着看他,他的目光显得寂寞和慌乱,罪犯在死亡面前,没有一个人是坦荡从容的。

我向他点点头,算是对他的一种鼓励,他勉强地挤出一丝笑容,这可能是他离开这里时我看到的最后一抹微笑了。他离开看守所时,也许心中留有人间的一点暖意。

随即,他又向带他走的法警提出了“死后捐献遗体和器官”的要求,并给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深深地鞠了一躬。我看到了他温情的一面。

其实,在我早先给他姐姐打电话时了解到,朱习民的家人,没有将他被抓的消息告诉给他的母亲,关于他被判死刑的事,他的母亲压根就不知道。

爱母亲,不让年迈的母亲为自己操心,从朱习民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人性的一些闪光点,但他却忘记了,不让年迈的母亲担惊受怕,才是最大的孝道,可惜他却忽略了这最重要的一点。

虽然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了近20年,但朱习民临刑前的样子,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