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海警方通报,徐汇区卫强足浴店3名工作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经警方调查,该足浴店负责人汪某粉,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于8月1日起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该店员工沈凤某、沈焕某,在明知自己有感冒症状,可能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委托朋友陈某某代做核酸检测。陈某某持两人的核酸码截图,于8月9日、10日晚,先后为两人代做核酸检测。随后,沈凤某、沈焕某被检测出核酸阳性,并造成疫情传播。目前,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汪某粉、沈凤某、沈焕某刑事立案侦查,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上海警方通报,对闵行区2名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人员刑事立案侦查。8月10日,男子赵某某、陈某某在核酸筛查中被发现呈阳性。在接受流调过程中,两人均刻意隐满去过徐汇区卫强足浴店的行程轨迹和所接触人员,对疫情流调排查造成严重影响。

(编辑:史瑞钢 实习编辑:张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