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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我区连续发生输入性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特别提醒如下:

一、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无有效证明的落实隔离留观、核酸检测等相应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开甘州区,确需离开的必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遵守目的地防控政策。

三、所有居民进入各医疗机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居民小区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各类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进门扫码、查码验码、通风消毒、佩戴口罩和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不按要求落实的经营主体一律停业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不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

五、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控要求,不组织、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严防人员聚集;5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提前3天履行报备手续,参与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六、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广大居民要切实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日常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线、不聚集”等防疫习惯。

甘州区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图文编辑丨何静

责任编辑丨王睿 郑旺

审核丨马岳荣 石光华

监制丨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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