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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这些案件!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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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持续发力,快侦快破民生小案,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努力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以实际行动维护一方平安,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以系围腰带为掩护 盗走手机

招聘员工竟引贼入室,近日,辖区一火锅店老板张某就遇到这种糟心事,新员工入职第一天就将老板手机盗走。

案发当日,正是违法行为人李某应聘到火锅店上班的第一天。凌晨2点30许,店长张女士临时有事,便安排李某到收银台看守,李某见收银台上放有一部手机,想到自己的手机坏了没法用,便进入收银台,以系围腰带为掩护,将收银台上的手机盗窃放入裤包,后迅速离开火锅店。盗窃得手后,李某发现手机设置有密码,于是将盗窃来的手机丢入生态园湖内。

经民警多方走访取证,确定系李某所为。8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吉山派出所对李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车停路边手机被偷 民警出手物归原主

8月5日15时许,吉山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称,其放置在车子内驾驶室导航支架上的一部手机被盗,请求帮忙调查。

经调查发现,李先生停车时忘记将放置在导航支架上的手机取走,违法行为人胡某路过发现车子内的手机,便见财起意,经尝试拉车门后发现车门未上锁,胡某趁无人注意进入车子驾驶室,将手机及驾驶室扶手箱内的130元现金盗走。8月10日9时许,民警在胡某家中将睡梦中的胡某查获,同时查获其盗窃所得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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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胡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追缴其盗窃所得手机一部退还被侵害人李先生。

一袋大米被盗,朋普派出所成功追回

8月6日,朋普派出所接到康某某报警称:“我摆放在酒店门口的大米被盗了,价值250元钱,请你们处理。”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经向报警人康某某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走访摸排,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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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民警将其在家中抓获。经询问,刘某某对自己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弥勒公安

将持续深入推进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从严从快

打击违法犯罪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

警察在身边,平安在眼前

总编/杨锐

责编/刘勇

值班编排/孔德云

编排/任泉宇

来源/弥勒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