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下车
看似常规的动作
但稍有不慎
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在市中区内壕路附近
就发生了一起“开门杀”事故
导致共乘电动车的两人当场被掀翻在地
相撞的两车出现不同程度的受损
一起来了解事故经过↓↓↓
警惕“开门杀”
8月12日,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了解到,日前,辖区就发生一起因驾驶人未注意观察打开车门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8月9日21时30分许,华某将小型汽车停放在内江市中区内壕路路边,随即打开车门准备下车。
由于在开车门时没有注意观察,致使车门与从左侧经过的共享单车相撞,造成单车上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介绍,华某在开车门时疏于观察致使事故发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共享单车驾驶人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搭载成年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内江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日常驾车开车门时要观察,确认安全才开门。单车载人同样要遵守交通法规,超过12岁不能搭。
文稿、视频:付垚霖、何小燕
编辑:冯 星、郭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