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拟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了成本监审(调查),现将拟定收费标准予以征求公众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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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邮件:hxsfgwjg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辉县市发改委,地址:辉县市家天下行政综合执法中心大楼五楼(市发改委价格调控收费管理科513室)

邮编:453600

电话:6766813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日

2022年8月12日

各学校拟定收费标准

注:新的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冀祥幼儿园保教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