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珠海发布《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下称《条例》),系全国第二个对无障碍城市建设进行立法的城市。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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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无障碍城市建设,是指制定制度规则,规划、设计、改造和管理城市,为残疾人和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以及其他有需要者出行、交流信息、享受公共和居家生活提供便利。

“事实上,珠海市残疾人口占比较低。在条例出台前,相关部门对残疾人权益的不够重视,导致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得不到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影响残障人士在珠生活便利性。”珠海市残联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刘煜介绍。

去年6月,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发起“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调研指出,珠海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不到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滞后、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收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最终出台《条例》,旨在从制度规则、理念文化和环境建设等多个维度,提升城市无障碍环境水平,助力珠海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深化。

明确责任

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增设无障碍设施

过去,人们一想到无障碍设施,就会想到残障人士。实际上,无障碍设施也能为母婴、老年人和手术后人群等群体提供许多便利,这一方向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

除残障人士外,条例还将老年人、儿童、孕妇、伤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均纳入立法保障范围,让这些特殊群体都能成为无障碍设施和服务的使用者、体验者和受益者。

市残联办公室主任成文锋在采访中表示,由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许多残疾人“不敢出门”。为了让残疾人出行更安心,条例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个部门在无障碍城市建设中的职责。

据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张柏林介绍,自今年起,珠海新增的公交车均将采用低入口或低地板车身结构,并配置“侧跪”功能便于老人或残障人士出行。

据悉,市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在重要公交场站设置盲文站牌,增加无障碍公交车特殊电子标记;增加投放具备无障碍功能的出租汽车;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在公共汽车上设置语音、字幕报站系统以及无障碍设施、设备;督促机场、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出行不便利群体设置购票取票设施、等候专座和绿色通道。

此前,珠海的公园、商场等公共空间,在建设广场时未考虑到与既有道路无障碍设施的有效衔接。

新条例已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已建成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衔接应由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进行改造,做好衔接。

司法保护

建立无障碍城市建设公益诉讼制度

无障碍建设是公共利益属性,不是少数人和多数人的问题,而是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为此,《条例》还拓展了无障碍城市建设公益诉讼制度,即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反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条例还提出,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发现违反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可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转交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为无障碍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如市民发现相关问题,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残联与各级残联、市文明办共同推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随手拍活动,对违反《条例》的有关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条例》还明确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无障碍城市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宣传活动等,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对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职责。“这项制度设计,有利于统筹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因为权责不清而产生的问题,也将营造更加浓厚的无障碍社会意识。”刘煜说。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对残疾人携带服务犬的需求给予保障,明确残疾人可以携带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此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优化残疾人或其他有需要者的出行权益、提升其生活工作质量。

珠澳特色

提升珠澳口岸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珠海与澳门“一衣带水”,也是内地唯一与港澳陆路相连的城市。为保障珠澳通关人士的无障碍需求,条例规定在珠澳通关口岸设立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升降机、无障碍洗手间、专门残障人士快速通道等设施,并配备轮椅等助残设施,提供免费租借服务。

在人员通关过境高峰期,残障人士可以通过专门残障人士快速通道过关;如是乘车通关人员,可享受免下车查验服务,大大提高残障人士通关出行效率。

在建设标准方面,目前珠海无障碍环境标准主要是遵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执行。然而,事实上,在停车位设置、母婴室设置比例等方面,珠海的无障碍建设标准与港澳地区还存在一些差异。在国家、行业标准有待明确的地方,珠海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据市人大法工委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授权广东省联合香港、澳门开展“大湾区标准”制定的工作,未来珠海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港澳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衔接,让更多港澳人士在珠海享受更高质量的城市服务。

【见习记者】张紫微

【记者】黄鹤林

【作者】 张紫微;黄鹤林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