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财政部官网发布的通知介绍,与约10年前颁布的原《制度》相比,新《制度》针对地方落实“双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重大政策时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统筹兼顾学校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针对“双减”后各地增加的课外延时服务,《制度》要求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明确要把针对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计入学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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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风华镇中心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在给学生打菜。新华社资料图

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应定期公开账务

新《制度》修订的部分包括: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再要求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执行本制度;明确党组织领导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学校财务队伍建设,新增学校财务主管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以及任职条件等规定;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内容作相应调整和细化。

同时,《制度》根据学校为学生供餐形式不同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

学校采用委托方式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不得向被委托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学校采用配餐或托餐方式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餐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大赛巷小学学生在课后进行汉剧表演练习。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荆州市开设种类多样的课后服务活动。 新华社发

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课后服务收费记入学校收入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学校增加了课后延时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能否获得补贴?学校引进校外课后服务资源的资金从哪里来?学校能否就此向学生收费?成为政策实施之初备受关注的问题。

去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在一份公开文件中指出,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政策由各省份制订,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除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能做到全免费外,大多数地区需要按一定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中央财政应对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提供专门资金支持。8月8日,财政部官网答复此类提案时称,“考虑到中央层面已有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加强资源统筹,避免重复投入,按照中央严控新设专项资金有关要求,原则上不宜再新设课后服务专项资金。”

针对“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此次颁发的《制度》明确了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了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要求把为在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并提出将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

据悉《制度》将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财政部建议各地、各学校可利用中小学校暑假,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实施细则、修订配套制度等工作。今后,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密切关注《制度》实施情况,持续跟踪问效,指导中小学校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制度》贯彻落实。

采写:南都记者 宋凌燕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