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吐槽:我是建滔裕花园小区5号楼业主,毛坯房很久未去查看,近日去新房转了一圈,瞬间傻眼: 室内预留电线竟被“洗劫一空”。很多开关也不见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更蹊跷的是:家中门窗、锁具处于完好状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向物业反映此事,对方竟回复:“房子已经交给你们业主了,我们无能为力!”

这一事件引发尚未装修业主们的关注:按时交纳物业费,家中财物被盗,物业凭啥无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安全防范是物业服务企业法定服务义务之一!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这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防范义务主要是负责小区内的公共安全秩序,在发现盗窃等违法行为发生时应及时制止并报警,以及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相关调查等。 物业服务企业是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的,其责任、义务主要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因此就需要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对身、财产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对业主家中财物负责的条款,是否就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完全不需要对业主家中失窃负责?

律师提醒

“业主家中一旦发生失窃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及时掌握小区监控录像、保安值班巡逻记录等资料,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尽责以及是否存在过错。”

不过,家中财物安全保障的主要责任还在于业主自身,因此要做好自家的防盗工作,如果家中失窃事件,要大胆举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您怎么看?

您所住的小区有哪些奇葩事?

一起来聊聊~

来源:淮安人网APP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