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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等13人获委任为太平绅士。(资料图片)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12日)于宪报刊登新获委任的太平绅士,共有13人,包括上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及陈帆、陈肇始及聂德权等多名上届政府官员。

新获委任的太平绅士当中,10人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510章)第3(1)(b)条获委任(一般称为非官守太平绅士),包括前特首林郑月娥、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前审计署署长朱乃璋、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前廉政专员白韫六、前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前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以及前海关关长邓以海。

另外,3人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3(1)(a)条获委任(一般称为官守太平绅士),包括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

太平绅士的主要职能是巡视惩教院所、羁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确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没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对待或被剥削权利。太平绅士确保个别人士所作的投诉,会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处理。

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