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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信息,涉及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通告显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普陀区福美超市销售的咸五花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福美超市销售的咸五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2年7月27日向当事经营者送达了编号为№: SP-C22113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舟山市普陀区学士水果超市销售的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学士水果超市销售的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2年7月25日向当事经营者送达了编号为№:SP-C22112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舟山市普陀区阿波便利店销售的炒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阿波便利店销售的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2年8月1日向当事经营者送达了编号为№:SP-C22127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